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要求,提高建设试点危险废物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监管水平,加快实现城市和行业的“双碳”及固体废物“三化”目标,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联合3868la银河总站拟于4月10日在榕举办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业内人士积极参加,共同学习交流。同时,培训地点设置技术交流展示平台,供各有关单位现场展示交流各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先进技术,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4月10日-12日(10日报到)
培训地点:福建省闽江饭店
培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30号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技术研究机构、产业联盟、环保技术研究与咨询机构、互联网企业、保险企业以及各地生态环境、工信、发改等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承办单位:3868la银河总站
(四)培训内容
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政策解读;
2.国家建设试点危险废物制度体系实践案例分析;
3.国家建设试点危险废物技术体系实践案例分析;
4.国家建设试点危险废物市场体系实践案例分析;
5.国家建设试点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实践案例分析;
6.“无废集团”等无废体系下试点创建路径研究;
7.“全域无废”危险废物领域推进思路和创新实践分享;
8.福建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
(最终课程以培训日程为准)
(五)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互动教学、现场答疑、企业座谈、经验分享等形式。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人员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二、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4月7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传至报名邮箱。
(二)培训费用
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场租、教学、会务、餐费、设备租用、工本费等。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参会免收培训费(各省免费名额限1人)。
(三)收款账户
户 名:3868la银河总站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 号:35050100240600002837
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MA346J5X2D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路10号万科广场S2栋第五层
汇款附言:福州培训-单位名称。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后发至报名邮箱(fjeia@fjest.com),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栏。
(四)咨询及报名联系电话
廖彬清 电 话:17859015859(同微信)
马云超 电 话:15102642915(同微信)
张东琦 电 话:010-84665933 17631420322(同微信)
报名邮箱:fjeia@fjest.com
(五)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7日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房间数量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提前与酒店联系预定房间,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591-627222222,13906919608)
(二)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三)参会名额有限,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培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四)学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并自备防疫用品,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下载】
附件1:生态环境部培训班通知
附件2:参会回执表
附件3:培训地点及交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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